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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/新竹報導〕本報日前報導,新竹一名女法官的律師丈夫,劈腿愛上年輕貌美「小三」,2人中午才簽完離婚協議書,男方下午就載著小三直奔摩鐵;徵信社女法官不甘心小三介入婚姻,造成家庭破碎,委任律師向新竹地院民事庭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,昨天以100萬元當庭和解。

40多歲的女法官與丈夫在大學時就相識相戀,結婚10多年育有2子,兩人經常同進同出,曾是人人稱羨的法界夫妻檔。後來男方為了30多歲的小三,毅然跟女法官離婚,且離婚當天下午,男方就帶小三到法院對面的摩鐵開房間,女法官事後得知,心情有如萬箭穿心。

女法官委任律師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,因顧及孩子及前公婆,未對男方求償。小三起初聲稱自己月入2萬多元,只賠得起20萬,昨天再度開庭,控方律師強調,徵信女法官要的是真心道歉與真相,如果小三將過程清楚寫在和解筆錄中,願意將金額降到100萬,最後雙方以100萬元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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