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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20歲李姓男子去年8月約16歲女性友人外出。2人在桃園縣八德市公所附近碰面後,李男騎機車載少女到新北市三峽區兜風夜遊,再以「夜深了、先回我家休息吧!」等理由,帶少女回家。

李男原本讓少女睡客廳,不料隔天凌晨2點多突然現出狼形,將少女強行抱進自己的房間內性侵得逞。事後少女趁李男呼呼大睡時逃出李家並通知友人協助報警、驗傷。

李男原本否認和少女嘿咻,直到檢方提示少女驗傷單及DNA鑑定報告書後,才坦承和少女發生性行為,不過仍否認性侵,辯稱是對方主動挑逗他,但新北地檢署不採信,今依強制性交罪將李男起訴,並建請法官重判。(游仁汶/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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